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
记得前几年在西瓜收货季节,有收货商交了1万定金,定下村里一家大致10万斤西瓜。当初定价是0.6元一斤,交定金1万,结果交完合同定金之后,西瓜天天落价……收购商不露面,电话上说来收,瓜农也不敢私下卖……问题是西瓜成熟了不能等,而且是露天西瓜,万一下暴雨啥的……结果西瓜最后落价到0.25元一斤,收购商也没来,村里人的西瓜也错过了止损的最佳时机,西瓜熟大了,最后0.2元一斤卖给了当地小贩!后来吧,村里人不签合同卖蔬菜瓜果了。
这种事情并不常见,通常在比较高的利益面前,会出现的情况。而且有时候毁约方并不一定都是菜农,很多时候是另一方,通常在市场行情剧烈变化的时候,宁可不要定金,也不去收货,往往坑了菜农。
1、菜农违约:这种情况通常在签约合同以后,蔬菜价格猛涨,蔬菜供不应求,菜农为了现实利益,把合同蔬菜直接卖给出高价的菜贩子。
2、收购商违约:签订合同的收购商不要定金,也不来收货了。这种事情在蔬菜行情急剧下降的时候,村里菜农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这两种情况我都见识过,说白了农产品违约成本比较低。因为这种签约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以现金做抵押,当利益超过违约金的时候,有一方往往违约。因为,很多这种“地头签约”,即便有很高的压金,但是,往往伴随着“利益”二字,这种简单的签约并不具备约束力——本质上说,因为农产品价格比较低,违约成本自然不高,只是双方的一个信誉问题罢了。
买卖双方既然签定了买卖合同,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按合同细节条文执行,不能因为是乡里乡亲,就不执行签约的合同。如果芹菜低于签约的合同价格,买方也不能以都是乡里乡亲,更不能以人之常情为借口,不执行签约合同。双方有一方不执行合同都是违约的,更不能以都是人之常情为理由,违约就是违法。
现在是市场经济,菜民和经济人之间签约是好事,对买卖双方都有保护,互相治约,也是公平合法的。法律是不讲之常情的。只有广大农民都遵守村规民约,遵纪守法,才能促进农村农业发展。
签约农民种植芹菜,却把芹菜卖给了出价更高的菜贩子,还说是人之常情,你怎么看?按照题主所说的问题,菜农不遵守合约规定,撕毁合同,把菜卖给了菜贩子,这是非常不对的,应该予以谴责,情节严重的,还将要被追究毁约的法律责任。
一、与农民进行签约种植的发展模式是近年来非常流行的种植发展模式,这种方式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
这样的方式对于双方都是共赢的。通过签约种植的方式,公司方面解决了种植场地,劳动用工,工作效率等瓶颈问题,保证了生产正常开展,可以迅速的发展壮大业务。而对于农民方面来说,通过与公司签约的方式,可以保证了自己种植的芹菜有明确的销路,并且签约的时候往往已经约定了最低的收购价,对于农民来说有了很大的保障。
但在现实中,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等到收获季节,由于该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看到自己原本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收购价过低,感觉到自己亏了,于是不遵守合同规定,将农产品卖给了给价更高的菜贩子,以获取更大的收益。并给自己这种行为找借口,美其名曰:“人之常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等。
二、其实,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首先,这样的行为严重缺乏诚信,违反了做人最基本的诚实守信原则。一旦签订了合同,大家双方都要严格遵守合同的有关条款。如果大家都这样的相互不遵守合同规定,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了诚信可言,人与人之间如果缺乏了相互之间的信任,无法生活下去。
其次,随意撕毁合同,不遵守合同的约定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造成签约的另一方面严重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有权向***申请追究违约人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的。
再者,双方签订订单种植合同,本意是双方信任,双方共赢的。农产品价格的涨跌是市场决定的,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不知道风险。试想,如果该农产品在收获的时候,如果价格下降了,农民是不是也非常的希望收购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来收购农产品。
因此,实行签订合同后再种植,对农民来说其实是个很有保障的,如果农民随意的撕毁合同,到头来就会使得所有的人都不敢用这样的方式来与农民合作,到头受害的还是农民自己。因为农产品的价格行情波动很大,经常会出现滞销,烂在地里无人问津的现象。如果没有了销售方面的保障,农民种植面临的风险也是非常的大。
这个说实话是农民不对了。已经签约了。公司之所以签种植订单就是有***的做好了后期的销售问题。由于农民单方面毁约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都发生了变化。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如果行情不好公司一样要承担风险收购。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去破坏合约。这样的种植户以后谁敢合作。因为一个人的自私可能导致公司对整个村甚至整个乡的产生失望不信任。损失会有多大。
确实钱是好东西都想多卖点钱。但是不能为了一己之利去损害大家。
哈喽,我是地球村建哥,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像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在签合同的时候肯定没有些好,出售价格,或者成品了自己的收购价肯定要比市场价格高多少,或者低多少,如果种得少肯定抢手,如果种得多市场供大于求,肯定就难了!农民伯伯们肯定希望做到手的东西多卖钱了,这样的划适当规模搞大点嘛,也可以把合同写成市场能卖多少就卖嘛,自己也尽量大量收够嘛!一来减轻自己负担,二来增加信任的度!只有让农民伯伯信任过后,菜才能卖到自己这里,所有的都好了!
有谁签约广西华榄医药集团种北冬虫夏草?
据我所知,广西华榄医药集团与多家公司签约种植北冬虫夏草。其中包括一些农业合作社、种植基地和个体农户。这些合作伙伴与华榄医药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北冬虫夏草的种植、收购和加工。
通过合作,华榄医药集团能够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有谁签约广西华榄医药集团种北冬虫夏草?
目前没有相关公开的信息显示有谁签约了广西华榄医药集团种北冬虫夏草。
因为北冬虫夏草种植需要一定的技术和***,并且市场需求也相对较小,签约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需要有足够的信息支撑和商业成本盈利的支持。